前言:
老人在台灣老人福利法是指年齡六十五歲以上的人,老人越來越多。老人福利照顧工作是為自己將來及服務社會的工作。人越來越老,生活及心理上累積越多困擾及經驗。疾病老人心理常是複雜、猶豫、矛盾、多變的。如何應對困擾調整適應及照顧值得學習。專業訓練的是為提供完善服務及提升機構品質。

壹. 老人生活危機之概念及其定義
1.緊急(Emergency)危急存亡,生死關頭,時限內需立即處理妥當。
2.壓力(Stress)凡生理、精神、心靈受到干擾,平衡受威脅的事情,皆可稱之為壓力。包括:身、心、靈三層面。
3.危機 (Crisis)當一個人面對一種或多種他所無法解決的問題或情境時,產生內心緊張、焦慮、喪失、情緒沮喪,無法發揮其功能;個人用來解決事情的資源或方式受限制時之狀態。危機也可能成為轉機。

貳. 老人生活危機的種類
分為家庭內、家庭外、發展性及突發性四種範疇。

參. 老人的生活危機
馮觀富 (1992) 認為老人容易感覺疲勞、寂寞、悲哀,因身體多病,體力耗失快、無助、缺乏安全、對變化敏感、活動退縮、家庭親密減少、過度焦慮、緊張、擔心等危機。因此六十五歲以上的人,自殺率高出一般人的四倍;女性企圖自殺高於男性,致死率男性高於女性。
Roberts (1990) 提出老人危機的範圍,包括有下列:
1.生理上:身體健康醫療、生活及休閒、面臨死亡的恐懼。
2.心理上:心理與精神狀態的變化,情緒壓力調適等。
3.人際上:社會角色與人際互動變化減少。人際不確定嚴重影響生活。
4.經濟上:經濟來源與所得的變化。老人年金、保險。
5.法律上:勞基法規定強制退休、退休震盪。遺產、捐贈分配等困擾。
6.社會上:缺乏適當的住宅環境與交通工具。社會調適問題多。
7.功能上:能力上受限制,無法發揮某些該做的事情。
8.宗教上:心靈信仰的體驗及行為。虛度一生或活的充實榮歸天國。

肆. 老人自殺危機及事故意外需要照顧
衛生署 (2000) 衛生統計顯示台灣地區所有死亡人數124,481人,十大死因依序是惡性腫瘤、腦血管疾病、心臟疾病、事故傷害、糖尿病、肝病、腎炎、肺炎、自殺、支氣管炎。自殺排行第九順位,死亡2,471人,每十萬人口佔11.14人,六十五歲以上高達35.42人;男性44.61人,女性25.24人。死亡率增加最多是老人。單身老人自殺越趨嚴重,顯然可見社會適應不良。賴美淑 (1997) 提及國內家庭型態從傳統大家庭轉變為核心家庭,傳統敬老尊賢的社會支持系統受到考驗;老人不堪慢病折磨,可能選擇放棄生命。事故傷害死亡10,515 人,每十萬人口死亡率高達47.40人,造成醫療資源耗損、家庭傷害、社會不幸。

伍. 老人生活危機的調整適應
廖榮利 (1977) 及藍采風 (1978) 均強調危機處置有三種目標:
1.協助危機之老人有最佳的調整適應。
2.協助恢復原來功能的調整適應。
3.形成較差的調整適應。緊急照顧及溝通協談諮商就是協助老人在危機中做最佳的調整適應選擇及處置。
個人平常生活---壓力累積(催促事件、生活危機;適應能力減低, 解離或崩潰) ---危機調適;轉捩點→結果:形成較佳的適應能力、回復原有的適應能力、變成較差的適應能力三種可能。

陸. 危機的處置
張耐 (1986) 認為由學校教育或照顧機構開始,協調結合家庭、社區整體資源與人力,心理衛生、醫護人員、警政、法律、甚至宗教人士,共同組成危機防治團隊,較多的觀點、較優秀的人才、較多量的資源,形成防治網絡 (Network),共同商議訂定政策、方案、辦法 (policies, program, practice)包括事前預防 (prevention) 、危機處置(intervention)、及預後照顧處置 (post vention) 可更有效處置危機。
Gilliland and James (1997) 提出個別危機處置六步模式包括:
一.定義困擾。二.確定安全。三.提供支持。 四.採取行動。五.檢查選擇。六.取得承諾。
實際作法:
1.與老人或家屬建立危機處理的合同。2.收集老人的資料,3.釐清問題。4.策略應用。5.解決困擾。6.評量改善。
吳信安 (1997) 提出老人之危機處置三級預防:
一.平時未雨綢繆,關懷照顧危機老人,注意其生活起居作息,舉辦活動、教育、研習、訓練、組織,預防老人困擾問題產生。
二.早期發現危機,早期治療照顧。危機發生即時介入處置,避免蔓延惡化。協助應對急難,必要時介入處置,提供支持協談,避免孤單。
三.醫療或復健,避免成為痼疾。提供身、心、靈的復建措施。例如復建老人活動,互相輪流鼓勵安慰,追蹤聯繫服務,互助合作。

柒.危機調適:Robert (1990) 提出危機協談調適的方法:
1.與老人形成心理上的接觸。溝通、接納、支持、積極傾聽、同理、體會、安慰、尊重、具體。 語言及非語言的接觸。重視心情的了解,鬱悶的舒解。
2.協助檢查困擾層面。了解事件的前因、以往如何因應、威脅的程度、以及危機引起的難題、困擾的層面等。傾聽言語暢通的情形,驚恐及害怕的程度可判斷有無緊急危機及應對的經驗。運用資源協助減輕或消除困擾。
3.探討可能解決對策。探討可能的對策是協談服務中最重要的,老人積極的合作是處置危機的動力。列出可行的一些活動及時間,有用的方法、人物及資源將有利困擾的解決。有時耐心、智慧及幽默也可化解危機。
4.協助採取具體行動。用心的照顧。先從老人會做、能做、想做的事做起。容易及馬上有效果的可先做,尊重老人自己最有利決定。多運用社會資源。
5.繼續追蹤跟進。繼續關懷照顧聯絡。必要時可請老人及其家屬主動談談其最近的進展。若已恢復也可進而請其協助聯絡其他危機中的老人,形成一互相聯絡照顧網絡。協談諮商技巧的學習、訓練、在職訓練或個案研討、評量研究、統計改善,都有助於老人協談照顧服務的發展。

結語:
綜而言之,老人之照顧及心理調適服務不只是理論上的探討,還有實務上的運用改善。具體照顧包括事前危機預防、危機介入處置、預後處置。學習調整適應,轉化危機成為各種發展機會。老人臨終照顧是每個年青人都需繼續學習的課題。

資料來源:高雄市生命線協會〈2001年8月14日〉。2010年4月20日取自網址:http://www.npo.org.tw/philnews/Show_News.asp?NewsID=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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