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3日電)內政部今天通過,從明年1月起,政府對長期照顧10年計畫一般戶的補助比率從現行60%,提高至70%,以減輕民眾負擔。 

      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內政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以及「內政部99年度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修正草案,將自明年1 月起實施。

      現行長期照顧10年計畫補助原則,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由政府補助90%、民眾自行負擔 10% ;一般戶是政府補助60%,民眾自行負擔40%。

      為有效建構長期照顧服務體系,並銜接長照保險的規劃期程,內政部通過一般戶使用者部分負擔比率由 40%調降為30%,政府補助的比率提高到70%。

      為鼓勵設置日間照顧中心、失智症老人日間照顧中心,內政部通過增列補助開辦設施設備費、充實設施設備費、修繕費,最高可補助90%。

      內政部也增列日間照顧服務提供單位開辦設施設備外,並補助照顧服務員服務費,以提高辦理意願,減輕提供單位的人事成本。

      內政部說,為減輕居家服務提供單位對於照顧服務員投保勞、健保、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的經濟負擔,並強化照顧服務員勞動權益保障,於長照保險開辦前,補助部分雇主應負擔照顧服務員的勞、健保費用及勞退準備金。

      內政部表示,考量山地、離島及偏遠地區提供服務所需交通及時間成本較高,增列補助這些地區照顧服務員的交通費。為鼓勵老人福利機構聘用復健及營養專業人員,提升服務品質,對於進用物理治療、職能治療人員及營養師者給予服務費補助。
 
      此外,內政部將婦女福利項目名稱修正為「婦女福利及單親家庭」,另為讓單親家長下班後無需再忙於為子女準備晚餐,減輕其負擔,於「單親子女課後照顧服務」方案項目下增加補助餐費。 

資料來源:中央社(2009/11/23)。http://www.gov.tw/newscenter/pages/detail.aspx?page=20091203cfp035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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