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厚生勞動省公布日本2055年人口統計預測顯示,日本人口將減少近4千萬人,屆時,日本的勞動人口將銳減5成,老年人口數將達總人口數之4成,日本社會將因此邁入「五人中有兩人」為老年人的「超高齡社會」。2055年時,日本0-14歲以及15-64歲兩個年齡層人口,預估將各減少一半,然而65歲以上人口將從2千5百多萬人,增至3千6百多萬人;惟生育率也從2002年預估的1.39名子女,下修至1.26名。[1]另一方面,長時間低利率環境和低迷的股市,加速了國民年金系統財務問題的惡化,在此背景下,促使逆向抵押貸款發展成為替代年金的角色。

日本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發展的原因說明如下:[2]

一、 具有持續性居住的需求

(一) 心理層次需求:老年人如果離開祖先遺留下來的不動產會感到罪惡感。

(二)住宅遷徙困難:2001年日本雖通過提升老年人住宅安全法,且政府開始提供老年人居家的機構性服務,但也是初期發展階段。

二、  繼續持有需求老年人不願意將既有的房屋出售,即使這些房屋已無居住需求。

(一) 正面經濟原因:老年人預期不動產價格於未來仍會上漲,期待能將不動產轉移給下一代,以減少下一代未來的負擔。

(二) 負面經濟原因:於日本泡沫經濟[3]購買不動產者,因取得價格較高,使得他們想持有至未來不動產價格回升為止。

三、 不動產占總資產比率甚高:日本2000年60至69歲老年人持有土地及房屋占其總資產約53%,超過70歲以上老年人持有土地及房屋占其總資產約55%[4],顯示多數老人資產配置仍以不動產為主,這也是日本因應高齡化社會發展以房養老制度的重要因素。

日本實施以房養老制度,係由日本武藏野市於1981年導入,由地方自治體、信託銀行以及其他相關市場參與者逐漸形成初步規模。[5]日本武藏野模式內容摘述如下:

一、  適用對象:65歲以上且在武藏野市內居住達1年以上之老年人。

二、  適用區域:日本武藏野市。

三、  融資限額:土地融資限額以土地價值的80%以內、建築物融資限額以建築物價值的50%以內。

四、  融資目的範圍:以老年人所需之家事援助、介護保險、生活費及醫療費等支出範圍為限。

五、  清償方式:利息及本金於死亡時一併返還。

日本已是「高齡化」的老人國家,日本為因應人口老年化發展,在過去20多年來推動前開制度中,僅有100餘件申請案,本制度未能於日本順利推行,其主要原因有子女反對、「有土斯有財」根深蒂固觀念、「過於老舊房屋之翻修困難」造成銀行不願意貸款等因素。[6]

反觀我國自82年起邁入人口老化社會以來,65歲以上老人所占比率持續攀升,97年已達10.4%,預估於106年將增加為14.0%,達到國際慣例及聯合國等國際機構所稱的「高齡社會」,於114年再增加為20.1%,邁入「超高齡社會」[7]。在此一趨勢下,如何在既有的社會保險體系外,協助老人充分運用自己的資產養老,作為老年生活保障之補充性措施,值得研議。日本有土斯有財、不動產移轉給下一代等傳統觀念與我國價值觀相近,其「以房養老」制度推行經驗,足作為我國未來規劃本制度之參考。



[1] 自由時報2006/12/21報導(http://www.dajiyuan.com)

[2] 2003 Hisashi Ohgaki 「Economic Implication And Possible Structure For Reverse Mortgage in Japan」

[3] 維基百科:日本泡沫經濟日本1980年代後期到1990年代初期出現的一種日本經濟現象。

[4] Annual Individual Financial Survey,2000

[5] 98.12.17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研究計畫「逆向抵押(反向抵押)制度-以房養老可行性探討」

[6] 上野千鶴子(2009)在「一個人的老後」;淡江大學財務金融系聶建中教授「逆向抵押貸款對國內房屋市場發展之影響與政策動向」

[7]當一個國家65 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突破7%時,就是進入人口老化社會(ageing society);當此比率超過14%時,即稱為高齡社會(aged society);而當此比率超過20%時,則稱為超高齡社會(super-aged society)。臺灣地區自82 年開始進入人口老化社會。

資料來源:林美娟(2010年7月12日)。行政院經建會人力規劃處新聞稿。2010年7月14日取自網址: http://www.cepd.gov.tw/dn.aspx?uid=8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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