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聞《中國時報》報導「八十四歲老翁為妻『安樂死』」,在痛苦煎熬中掙扎多年,「撰文吐露夫妻不願在沒有尊嚴中自然死去」之後,將妻子迷昏,再以螺絲起子刺入頭頂致死。在高齡化及少子化時代,雖然政府實施健保、發放養老金、開放外傭看護、居家照顧及就醫環境方面紛紛建立制度及規範,成效顯著;但許多制度及規範又成為「間接殺人」的劊子手,老人看護、就醫及安養等問題仍充滿制度的缺陷與不足,老人自殺問題為平均自殺率的五至六倍,「老有所終」的大同社會淪為空談。
台灣社會自民國八十三年起已邁入高齡化社會(老年人口占全人口百分之七以上),推估至一一五年時,每四人中便有一名是六十五歲老人。再加上資訊化、都市化及少子化結果,彼此生存及就業的競爭激烈,傳統家庭及社會價值觀遭到嚴重扭曲,小孩為了生活及生存,必須離鄉背景,縱有孝心也難「晨昏定省,承歡膝下」;昔日「敬老尊賢」、「養兒防老」的觀念棄之史策,淪為空談,導致台灣社會產生許多老人問題及「空巢家庭」現象。政府實應全面檢討現行醫療照護體系、老人福利政策,給予老人基本生存權及自尊的重視。
「空巢家庭」是一種邁向高齡化及少子化社會後所衍生的新興家庭類型,它係指有子女家庭,因其子女長大成人後,因結婚或工作等關係而離家,或因逃避及不願意負擔扶養壓力,或因無子女等因素,只剩老人獨守空巢現象。因此種家庭類型有別於傳統人口學上所畫分的家庭類型,空巢家庭大多指老人獨守空屋而言,雖生兒育女,但子女卻不在身邊;他們雖可能給予經濟上的資助,但常缺乏精神上的慰藉及生活上必要照護與協助。因此,如何針對邁向高齡且少子化社會所帶來的老人問題,積極尋求切實可行因應對策實為當務之急。
造成空巢因素很多,如人口內部結構因素、經濟因素、社會及價值觀因素等,其中包括家庭規模大小、價值取向、思想觀念變化、擇偶通婚圈之大小、經濟、社會、文化因素等影響、老人比率及教育程度高低、預期壽命之長短等,均直接或間接引起離巢或合巢因素。
目前空巢家庭中老人有些體力尚佳,在經濟上及生活上尚能自我照料,但許多空巢或獨居老人可能須要社會資源的全面協助及生活上的照顧。根據研究指出,台灣地區此類老人約占二十至二十五%。且隨著聯合家庭及核心家庭的漸少及小家庭的組建,六都化過程中造成城鄉二元化的現象日趨明顯,亟需正視醫療及照護體系的失衡現象。
以老人照護及就醫為例,困擾著長期僱用外籍看護的問題是,新舊看護僱用必須舊的離開後才能僱用新的看護工,缺乏一段可資病歷及經驗交接學習的空間。又如因中風、心肌梗塞等重病需住院復健的老人,受限於住院二個月必須出院才能再住院;及老人就醫限定上下午只能看兩科門診等問題,在在都讓老人及其照護者疲於奔命,經常導致照顧者因生活及精神壓力而「先走」的情形,此無異是「制度間接殺人」,及政府政策「為德不足」的結果。
政府對老人的各項保障與福利制度應全面檢討及規畫,如親子兩代間的教養及利益衝突、老人生活的醫療照護、贍養、臨終關懷、及子女扶養等等問題,更應及早因應,速謀對策。希望我們生活的社會是一個「少有所養、壯有所用及老有所終」的大同社會,使老人俱樂部成為「樂齡俱樂部」。(2010.12.28)(作者為銘傳大學安全管理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3,50107681x11201012280006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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